即期信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签订合同:买卖双方达成交易,在贸易合同中规定使用跟单信用证支付,明确各项交易条款,包括货物描述、数量、价格、交货期等。
即期信用证办理流程
开证申请:买方向当地银行(开证行)提交开证申请书,同时交纳押金或提供其它保证。申请书内容需详细准确,包括受益人信息、信用证金额、货物描述、单据要求等。
开证与通知:开证行审核开证申请书及买方资信等情况,确认无误后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并通过报文请求另一银行(通知行)通知或保兑信用证。通知行核对信用证表面真实性后通知卖方信用证已开立。
发货与制单:卖方收到信用证,审核无误并确保能履行信用证规定的条件后,按照信用证要求装运货物,并制备相关单据,如商业发票、提单、保险单、装箱单等,单据内容需与信用证条款严格相符。
交单与审核:卖方在规定期限内,直接或通过交单行向开证行或保兑行或指定银行提交单据。银行收到单据后严格审核,如单据属于相符交单,银行将按信用证规定进行付款、承兑或议付。
偿付与提货:开证行以外的银行将单据寄送开证行,开证行审核单据无误后,以事先约定的形式,对已按照信用证付款、承兑或议付的银行偿付。开证行在买方付款后将单据交给买方,买方凭单据提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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