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区市是指设有市辖区的地级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设区市是指设有市辖区的地级市,即在行政区划上下辖多个市辖区(如城区、郊区等),并可能同时管辖若干县、自治县、县级市的城市。
设区市是什么意思
法律层级:属于地级行政区,与地区、自治州、盟并列,是省、自治区下辖的一级行政单位。
行政权限:设区市的人民政府具有较为完整的市级行政管理职能,可依法设立各职能部门(如教育局、公安局、财政局等),并对下辖的区、县行使管辖权。
设区市的主要特征
行政区划结构
下辖“市辖区”作为直接管理的基层城区,例如北京市朝阳区、上海市黄浦区等。
部分设区市还管辖县或县级市,形成“市管县”体制(如浙江省温州市下辖鹿城区、瓯海区等区,同时管辖永嘉县、平阳县等)。
城市化与经济水平
设区市通常是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城市化程度较高,人口规模较大,经济实力较强。例如,江苏省苏州市作为设区市,其 GDP 总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下辖的工业园区、高新区等市辖区是经济发展的核心载体。
立法权与自治权
根据《立法法》,设区的市在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享有地方立法权,可制定地方性法规(需报省级人大常委会批准)。例如,福建省厦门市作为设区市,可针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等事项制定专项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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