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噪声标准是为保护人群健康和生存环境,对噪声容许范围所作的规定。中国现行的国家标准为《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和《GB22337-2008》《社会生活环境噪声》。
环境噪声标准
具体如下:
《声环境质量标准》
适用范围:规定了五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适用于声环境质量评价与管理,但不适于机场周围区域受飞机通过噪声的影响。
五类声环境功能区及限值:
0类:适用于疗养区、高级别墅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昼间50分贝,夜间40分贝。位于城郊和乡村的这一类区域分别按严于0类标准5分贝执行。
1类:适用于以居住、文教机关为主的区域,昼间55分贝,夜间45分贝。乡村居住环境可参照执行该类标准。
2类:适用于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昼间60分贝,夜间50分贝。
3类:适用于工业区,昼间65分贝,夜间55分贝。
4类:适用于城市中的道路交通干线道路两侧区域等,昼间70分贝,夜间55分贝。
《社会生活环境噪声》
规定了营业性文化场所和商业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设备、设施边界噪声排放限值和测量方法,适用于其产生噪声的管理、评价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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