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纠纷中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所感知的案件情况向法院所作出的陈述,是我国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的法定证据之一。《刑事诉讼法》规定,可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而证人证言属于其中一种。
刑事纠纷中证人证言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然而,证人证言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具体来说,证人证言要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讯问、质证,并听取各方证言,经过查实后,其效力才能得到法院的采信。
法院在审查证人证言时,会从多个方面进行考量。比如,证言的内容是否为证人直接感知;证人作证时的年龄,认知、记忆和表达能力,生理和精神状态是否影响作证;证人与案件当事人、案件处理结果有无利害关系等。此外,对于违反法定取证程序的证人证言,如询问证人没有个别进行、书面证言没有经证人核对确认等,存在绝对排除或相对排除的情形。
虽然证人证言具有法律效力,但因其具有一定的主观性,可能会受到证人自身记忆偏差、主观偏见、外界压力等因素的影响,导致证言存在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况。所以,证人证言需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才能更好地发挥其证明案件事实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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