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财产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和家庭共有财产,以下是具体的认定方式:夫妻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获取的收入,如一方在公司工作获得的月薪、年终奖金、兼职劳务报酬等。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夫妻一方或双方参与生产经营活动、进行投资所获得的利益,例如夫妻共同经营一家小店的盈利,或一方投资股票、基金获得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在婚姻期间取得的知识产权,其收益为共同财产,如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出版著作所获得的稿费,转让专利获得的转让费。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没有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若没有特别指定,继承或受赠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包括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等。
家庭共有财产:家庭成员在家庭共同生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创造、共同所得的财产属于家庭共有财产。例如家庭成员共同经营家庭农场的收入,或者共同建造的房屋等,这些财产由家庭成员共同享有。另外,若夫妻双方有书面约定,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发表评论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