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其中,应纳税所得额是员工的薪资收入总额减去缴纳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起征点(目前为5000元人民币)后的数额。
怎样计算个人所得税速算扣除数
不同收入水平的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为2000元。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0;超过30000元至9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为6750元。
劳动报酬所得:4000元以下的,税率为20%;4000元以上的,先扣除20%的费用,然后再按适用税率计算税额,并减去相应的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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