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法定工作时间根据用工形式不同而有所区别,具体如下:标准工时制: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2008〕3号)的规定,年工作日为250天,季工作日为62.5天/季,月工作日为20.83天/月。工作小时数的计算是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

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特殊工时制:包括综合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综合工时制是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的企业的部分职工,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不定时工时制是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所限,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采用的工时制度。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等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非全日工时制: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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