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向就业招生是指在招生时就明确毕业后就业方向的招生方式,旨在帮助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地区和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培养人才,保证他们得到一定数量的毕业生。
定向就业招生是哪些意思
具体如下:
定向范围:国家教委、中央其他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可面向内蒙古、广西、贵州等九省区,以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单位定向;农业、林业、能源等系统所属的某些学校,可分别按隶属关系面向农场、牧场、林区等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场所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所属学校可面向教育基础比较薄弱的老革命根据地、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山区、边远地区的县,以及工作环境比较艰苦的行业定向。
招生流程:考生需在规定报考时间内登录所在省教育考试院填报定向生培养院校及专业。定向招生通常与普通高考或相关考试一同进行,高校根据考生成绩、综合素质和志愿情况,结合定向就业单位需求录取。若在院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不能完成定向招生来源计划,可在该院校录取分数线以下一定分数以内择优录取。被录取的定向生需与高校及定向就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规定毕业后到定向单位工作的相关事宜。
优惠政策与限制:定向生在校期间通常免缴学杂费,还可能根据学习成绩和表现享受定向奖学金。但定向生毕业后须依招生时确定的地区或部门范围内实行“双向选择”就业,服务期限一般不应超过 6 年,在此期间不能随意更换工作单位。学习成绩优秀的定向生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研究生,毕业后仍回原定向地区或部门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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